•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9:18:03 股吧网页版
纬达光电:2025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w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351001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3510016号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纬达光电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纬达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w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和附注五(三十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示,营业收入是纬达光电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及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测试有关收入循环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结合产品类型及客户情况,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程序;
(3)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或订单,识别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4)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认主要客户与公司及主要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向主要客户函证往来余额及当期销售额;

(6)检查重大交易的合同、订单、发货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核实公司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7)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八)-6 “金融资产减值”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
w
(三)“应收账款”所述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所示。

公司以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管理层需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上述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的减值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复核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方面的判断及估计,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将前期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与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转回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对比,以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

(4)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复核了基于迁徙率模型所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调整是否合理,检查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w

四、其他信息

纬达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纬达光电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