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920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6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
销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
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行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是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
事实损失,对该项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的工作。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
本办法所称事实损失是指公司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
除下列资产损失外,公司未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发生事实损失的,应当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公司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公司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公司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以上(一)至(四)项资产发生事实损失但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 公司未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发生事实损失的财务核销工作,参
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原则
第六条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定期对各项资
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遵循谨慎性原则,规范建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制度,
如实预计潜在损失和合理计提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做 好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转回和核销工作。
第七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
项资产进行认真甄别分类,对不良资产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清理和追索,清理和追索收回的资金或残值应当及时入账,对形成事实损失的资产按规定要求和工作程序进行财务核销及税前扣除申报。
第八条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当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成为事实损失时,不论该项资产是否提足了资产减值准备,都应当按照规定对该项资产账面余额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
第九条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程序应当遵循合规性原则,应当
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发生损失的事实进行认真确认,取得确凿证据,履行规定的财务核销程序。
第十条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责任追究应当 遵 循事实性原则,应
当认真执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在查明资产损 失事实和原因基础上,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章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应当在对资产损失组织
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合法证据,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或公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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