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正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谷正芬,作为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轴承”或“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谷正芬,女,汉族,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江苏如皋审计事务所财务审计员、基建预
决算审计员、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任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
长、监事,2009 年 5 月至今任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
任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了相关会
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谷正芬 8 8 现场 0 0 均为同意票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 实际出席股东大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谷正芬 3 3 现场 0 0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制定《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制度》后,共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出席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专门会议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方式 次数 次数
谷正芬 5 5 现场 0 0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职责要求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2024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
情况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一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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