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正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谷正芬,作为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轴承”或“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谷正芬,女,汉族,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江苏如皋审计事务所财务审计员、基建预
决算审计员、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任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
长、监事,2009 年 5 月至今任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天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万达轴承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共有 3 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出席 事会 2 次未亲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谷正芬 6 6 0 0 0 否 3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 6 次,出席股东会 3 次,均以现场出席方式参
会。本人始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董姓名 会议名称 应出席 实际出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席次数 方式 席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现场 0 0
谷正芬 薪酬与考核 现场
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 0 0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委员,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履
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2025 年度现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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