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向股东会说明。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内部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二)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
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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