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003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公告编号:2026-028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且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金可以滚动投
资,即是指在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选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会对投资本金和预期收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措施:公司选用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可一定程度降低风险。公司财务将密切关注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与发售机构保持日常联系,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价值变动,如有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五、 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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