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鼎佳精密: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2-25 层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佳精密”、“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60 号文同意注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初始发行数量 2,000.00 万股(含本数),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初始发行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即 300.00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2,3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8,300.00 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7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
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且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20 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平安证券鼎佳精密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贝寅研究精选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秉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昊博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偕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偕沣 305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宽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裕同富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前海新峰唐德影视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谊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市玉澄德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红盛晋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多策略市场中性 8 号专项私募基金、深圳市长承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承汇美益佳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 9 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14 名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序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股份数 限售期限
号 量(万股) (月)

1 平安证券鼎佳精密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