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投资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控制。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已按照《公司章程》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①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召
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③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内部审计
公司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审计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要求作业,是否达成目标;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3)人力资源
公司设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员招聘、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了《招聘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培训与开发管理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招聘程序、薪酬结构、考勤方式、绩效考核标准及程序、员工培训等业务活动进行了规范。
(4)社会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持 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和相关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尊严,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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