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立智能”、“公司”或“发
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对酉立智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5年8月8日至2028年12月31日。现就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完成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1.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已督导酉立智能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
2. 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 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督导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
息披露制度 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酉立智能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
3.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及其业务。督导期内,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募
4. 集资金使用的督导、核查工作;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专
项核查报告,并完成披露
5. 现场核查情况 督导期内,公司不涉及应当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酉立智能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担保事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 其他需要说明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 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 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 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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