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920008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公告编号:2025-033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光信”或“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由于本公司为单体公司,纳入评价范围为本公司内部各部门。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核算及费用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形成
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
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
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做出的决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超越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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