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晨光电机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因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一定的外币结算需求,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交易币种及方式
1、交易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
2、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掉期、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利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二)交易对手方
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方为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前述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者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行使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外汇套期保值日常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流动性风险及措施
不审慎的外汇衍生品买入安排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周转承压,进而引发流动性风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将严格锚定既有外汇资产与负债规模,并结合实际外汇收支状况及未来计划,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工具,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择净额交割模式的衍生品合约,以有效减轻到期日资金交付压力,确保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二)市场波动风险及措施
因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所载汇率、利率与标的到期日即期汇率、利率之间存在客观偏差,将相应引致交易损益。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活动,将严格恪守套期保值原则,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性套利行为,降低市场波动风险。
(三)履约风险及措施
交易对手方遴选不当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项下的履约风险。公司将严格限定交易对手范围,选择具备良好资信状况并尽量与存在长期稳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以切实降低违约概率,保障合约履行效力。
(四)内部控制风险及措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门槛与操作复杂度,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将持续健全并优化外汇套期保值专项内控制度,确保审批授权、交易执行、风险监测及账务核算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完备有效,夯实业务运行的制度基础。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有效锁定汇率并规避外汇波动,从而降低经营业绩的潜在风险,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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