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雷俊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全泽、黄荣华因异地办公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按照发行价格 18.15 元/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发行股票 3266.6667 万股,公司发行后的总股本由 9800.00 万股增加至
13066.6667 万股。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8.15 元/股,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490.00 万股,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由 13,066.6667 万股增加至 13,556.6667 万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魏志强先生因到龄退休,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周立昶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离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146)、《董事任命 公告》(公告编号:2025-1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经综 合评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锦华新材: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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