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666,667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8.1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9,29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3,352.69 万
元及保荐费 94.34 万元(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的募集资金为
55,842.9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自主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39.69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14.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82 号)。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4,9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1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893.50 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545.3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348.1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0.05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48.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68 号)。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 37,566,667 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 68,183.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4,920.80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63,262.7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3,262.70
截至期初累计 项目投入 B1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4,011.8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4.47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投入 D1=B1+C1 4,011.81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4.47
未转出的募股费用 E 3.77
期初理财产品结余 F
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 G 12,000.00
本期购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H 40,000.00
本期赎回结构性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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