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锦华新材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锦华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苗淼、廖来泉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廖来泉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核查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2026 年 4 月 14 日
一、现场核查事项 现场核查意见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3)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
(4)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 √
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8.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1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2.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询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1.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序时账、往来余额明细表;
(4)查阅公司编制的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及审计师出具的专项审计说明。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 √
金往来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4)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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