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0 18:35:01 股吧网页版
宏远股份: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920018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
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工作,增强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经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
公司”) 。但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公司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接受其他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

第六条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段相匹配,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第七条 公司应当以本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 公司应当具有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九条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管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套期
保值领导小组成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采购负责人、套期保值业务负责人。 董事长为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人,在董事会授权框架内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

第十条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一)组建套期保值工作小组、风控小组;

(二)制订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董事会审批;
(三)听取套期保值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方案;

(四)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套期保值计划或方案,确定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实施方案;

(五)负责对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司套期保值的风险进行管理控制;

(六)协调处理公司套期保值重大事项;

(七)董事会、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