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宏远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远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形宇、唐明龙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顾形宇、马小军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其他公司治理制度,并核查其执行情况;
2)查阅本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和公告文件,核查其执行情况;
3)核查了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情况;
4)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
5)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注: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
2)查阅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 √
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股东名册、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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