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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23:20:15 股吧网页版
铜冠矿建: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4-09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及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舆情领导小组”),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支机构及项目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制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负责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的监
测、采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给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
单位,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报送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主要责任人为本部门、本单位舆情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
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投资者互动平台、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网络媒体、博客、微博、论坛、股吧、贴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应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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