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简称:泰凯英 证券代码:920020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Techking Tires Limited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 6号 2 号楼)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零二五年十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泰凯英控股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若发行人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 6 个月内,本公司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 12个月内,本公司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本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任何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5、本承诺出具后,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该等股票的,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等决定减持数量,减持数量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能够转让的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自本次发行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任何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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