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920020 证券简称:泰凯英 公告编号:2026-044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国 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张志国,作为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张志国,196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党派人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
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硕士学位,二级律师。主要
任职经历包括: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担任青岛市贸促会法律事务处职员;
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12 月,担任青岛市国发公司进出口业务部业务员;1995
年 1 月至 1995 年 3 月,筹备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设立事宜;1995 年 4 月至今,
担任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期间曾担任事务所主任;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
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任职期间,本人
应出席会议均按时亲自出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未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张志国 13 13 0 0 0 否 5
出席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
验,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期间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
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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