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34021 证券简称:流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之 子议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 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流金岁月传 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
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保持公司的
独立性,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
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内容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七条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第八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十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