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34021 证券简称:流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之 子议案《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 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流 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时间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4、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5、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6、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7、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8、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9、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1、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投资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股东会有权决定以下投资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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