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引 言...... 7
正 文...... 9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9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9
四、发行人的设立...... 12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六、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3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4
八、发行人的业务...... 1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4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15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0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0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0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1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政府补助...... 2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标准...... 22
十八、发行人的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 23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3
二十、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4
二十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4
二十二、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4
二十三、结论性意见...... 25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世昌股份/公
司/股份公司/ 指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浙江星昌 指 浙江星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 指 九昌新能源科技(扬州)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世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沈阳世昌 指
2023年6月注销
宝鸡世昌 指 宝鸡世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佰昌供应链、 河北佰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北冬云机电
指
冬云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 指 浙江星昌、九昌新能源、沈阳世昌、宝鸡世昌、冬云机电
合兴合伙 指 天津武清合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宝鸡华达 指 宝鸡华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保荐
机构、主承销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东北证券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大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 指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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