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
2025 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
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 家
2025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6 年 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场
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对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时间节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关注的问题、审计初步数据利润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6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 年
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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