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30:47 股吧网页版
田野股份: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与构成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指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内部董事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内部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5 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总经理单丹为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总经理单丹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