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30:50 股吧网页版
田野股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2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99 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 年 1 月 1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
《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
10 号)通知,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 3.6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 5,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91,502.61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008,497.39 元。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04 号)。

2、行使超额配售权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年3月3日行使完毕。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730.40万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294,400.00 元,扣除新增发行费用 944,085.29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350,314.71 元。2023 年 3 月 6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16 号)。

3、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说明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
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9,000.00 7,035.88

2 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9,000.00 12,000.00

合 计 18,000.00 19,035.88

注: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和议案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