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公告编号:2025-070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战略委员会下设的战略工作小组,负责日常
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视提交议案情况及实际需要召开,并在会议召开前
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及讨论的主要事项等相关事宜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在保证全体委员能够充分
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
达明确的意见。成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提交由该成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成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的投票权。
第十四条 战略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
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
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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