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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交大铁发: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920027 证券简称:交大铁发 公告编号:2025-083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2:《关于修订〈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实现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大铁发”或“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高投资收益,控制投资风险,促进交大铁发子公司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超
过 50%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财
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除了遵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还
将对子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在内的专项事务进行最终审核。子公司应严格配合与遵照公司统筹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六条 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将重大经营事项
报公司董事会。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子公司股东会是子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的法定或授权权限范围内,代表公司行使子公司股东会职权,超出法定或授权权限的由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子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分别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其股东推荐,经子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按下列程序执行:

1. 公司推荐的董事在接到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通知后,将会议议题及时送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公司董事长。
2. 在子公司董事会会议或其他重大会议议事过程中,公司推荐的董事应按照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或发表意见。

3. 在相关会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司推荐的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汇报会议情况;涉及重大事项需披露的事项在事项发生当日向董事会办公室汇报,并将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交于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法》规定不设监事、设 1 名
监事或设立监事会,如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子公司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子公司监事或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子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子公司财务,当董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或经理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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