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920027 证券简称:交大铁发 公告编号:2025-091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3:《关于修订〈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及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及时公告,同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备。公司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三)公司签署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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