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27 证券简称:交大铁发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经营计划和资本市场规划,公司拟定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3,155,917.59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8,493,844.38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19,827,630.0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10,578,830.77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9,248,799.3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9,203,5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需
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1,880,525 元,转增 23,761,05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当期的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3)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现金分红比例:
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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