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27 证券简称:交大铁发 公告编号:2026-040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情况,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分为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中季度绩效根据公司季度经营业绩、个人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核算全年应发绩效薪酬总额,扣除已核发的季度绩效薪酬后,支付剩余差额。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10 万元,按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分为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中季度绩效根据公司季度经营业绩、个人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核算全年应发绩效薪酬总额,扣除已核发的季度绩效薪酬后,支付剩余差额。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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