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48:48 股吧网页版
交大铁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27 证券简称:交大铁发 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业、、市公公司聘会会计师事务所理办法》及《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简简称容容诚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简: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3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51,025.80 万元

2024 年审计、务收入(经审计):234,862.94 万元

2024 年证券、务收入(经审计):123,764.58 万元

2024 年市公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家

(二)会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会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会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审计、务约定书》,容诚事务所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简: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性下及过往审计情况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容诚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下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操守和、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