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028 证券简称:新恒泰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二) 现金管理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现金管理方式
1、 预计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限于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1-3 级)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总额度不超 3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四) 现金管理期限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12 个
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签署有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限于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1-3 级)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和监控,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一)《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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