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开发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开发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已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
同意,并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
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72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346.6667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717,343.4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3,148,842.89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3,568,500.57 元(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041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行使完毕。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 502.0000 万股对应的募集资金
总额 152,507,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45,607,873.35 元。公
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收到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5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金额
1 成都长城开发智能计量终端自动化 公司 34,224.02 34,224.02
生产线建设项目
2 成都长城开发智能计量产品研发中 公司 28,638.90 28,638.90
心改扩建项目
3 全球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8,824.98 8,824.98
4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1,687.90 101,687.9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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