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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6 18:27:25 股吧网页版
开发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1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成都长城开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指与公司有《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的一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除外)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三章 管理责任和清收措施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应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公司应成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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