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4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尚云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莫尚云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周庚申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彭秧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 2025 年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
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 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 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基于实际情况,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 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即从 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 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 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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