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
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及化解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科技”或“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
导小组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工作组由财务部成员担任,具体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
第二条 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二)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督促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与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定时提供相关信息;
(四)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定期对财务公司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验证,定期或不定期将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部分或全部转出;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
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 风险信息报告
第四条 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每半
年由工作组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资料起草风险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充分了解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应定期取得并审阅
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取得并审阅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
第六条 定期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相关数据;
(二)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三)可能对该存贷款在未来造成影响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对以上各项情况的风险分析评估。
第七条 不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异动的原因,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存贷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财务公司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董事会。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与披露
第九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期间,财务公司一旦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
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1条、第22条或第23条规定情形的;
(二)财务公司任一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要求的;
(三)财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