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开发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开发科技 2025 年度涉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为持续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保障现有融资渠道的畅通,降低融资成本与财
务费用,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全面金融合作协
议》,该协议对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的主要内容、定价依据、结算额度、风险控制措施等核心条款进行了约定,《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合同相关条款完备。
二、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 本期增 本期减 期末余 收取的利 支付的利
额 加 少 额 息 息、手续费
一、在财务公 90.30 13,135.44 11,172.02 2,053.72 0.68 -
司存款
二、向财务公 10,800.00 - 10,800.00 - - 51.30
司借款
三、其他金融 - - - - - -
业务
四、其他业务 - - - - - -
(一)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双方对风险控制措施的主要约定如下:
(1)财务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保证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监督管理要求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
(2)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等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有权中止、终止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
(3)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紧急措施;
(4)财务公司章程规定,财务公司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5)财务公司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的监管报告副本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可提交甲方留存。
(二)风险处置预案
2026 年 2 月 27 日,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及化解开发科技在财务公司存贷
款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公告编号:2026-010)
1、成立风险处置机构
公司成立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工作组由财务部成员担任,具体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
2、建立风险报告制度
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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