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5-052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协议;
(十)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 放弃权利;
(十二) 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出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十三)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为属于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本条
第(一)至(四)项情形之一的;
(六)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或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五)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本
条第(一)至(四)项情形之一的;
(六)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或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人回避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有利,
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七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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