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6-024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非公司或子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指公司或子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职工代表董事: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公司职工董事;
(五)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公平公正原则:在薪酬确定和发放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兼顾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性;
(三)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四)绩效挂钩原则:责权利相结合,薪酬水平与个人绩效、公司业绩紧密关联,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合理设置薪酬结构,既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激励,又明确约束条件,防止短期行为。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内部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执行。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其所任职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外部董事
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务以及个人业绩,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等,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超额利润分享等,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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