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8:39:02 股吧网页版
精创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920035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德鲁克会议室(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 21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超飞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羌先锋先生、王贺朝先生、逯雨刚先生、赵怡超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将经营期限由自 1996 年 4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12 日,变更为长期,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计算;经营范围增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等内容,并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修订<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3 月修订)》。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成员为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全部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