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035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是公司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本年度,公司强化研
发创新,深化国际化布局,规范公司治理,顺利完成北交所上市等重大战略任务,实现了经营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与业绩稳步增长。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工作总结
(一)2025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合并报表)
营业总收入 55,075.78 万元,同比增长 10.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5934.42 万元,同比增长 0.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5788.57 万元,同比增长 11.42%;基本每股收益为 1.33 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0.08 元;净资产收益率 14.12%;资产负债率 23.13%。
(二)公司治理情况
1、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8 月 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责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会议的召开及文件的存档规范运行,决议均
能切实执行。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能够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运作,合法有效,筹
备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未出现差错。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报告期内
会议召开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
型 的次数
1、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召
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董事会 11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
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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