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035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怡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怡超,男,汉族,上海人,1985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历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咨询顾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部门经理,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行合伙人。兼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怡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内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实践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专业合理的建
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参与表决,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赵怡超 9 8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及委
员的相应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议。通过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确保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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