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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20:51:41 股吧网页版
觅睿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觅睿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觅睿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觅睿科技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主要交易内 预计 2026 年 2025 年与关 预计金额与上年
类别 容 发生金额 联方实际发 实际发生金额差
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加 工 费 及 水 24,000,000.00 20,008,737.42 随着业务的发展需
动力、接受 电费 要,交易量预计增加
劳务
销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 托 关 联
方 销 售 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

其他

合计 - 24,000,000.00 20,008,737.42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华宇智迅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楚天路 91 号 1 号楼 2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郁华炜

注册资本:柒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04 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家用电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内容:2026 年预计加工费及水电费 2,400 万元。

关联关系:杭州华宇智迅科技有限公司系郁华炜与其父郁焕根控制的公
司,因郁华炜系公司前员工且通过持有睿觅投资 0.52%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该公司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交易,出于谨慎性考虑,将该公司比照关联方披露。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审议情况

1、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为 2,400 万元,未超过 3,000 万元,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价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均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构成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并与合同签署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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