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简称: 广信科技 证券代码: 920037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Guangxin Technology Co., Ltd.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东西路)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 层、15 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自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承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人违反本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充承诺:
本人是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鉴于本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坚定看好,以及维护公司上市后的公众投资者信心和股价在一定期限内的稳定,本人特此作出如下补充限售的承诺:
(一)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二)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三)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③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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