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920037 证券简称: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招股说明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招股说明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经事后审查发现,《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和“九、重要承 诺”需要更新及纠正部分内容,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 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中“红土瑞锦”的“限售数量(万股)”列示为 0;“现 有其他股东”的“限售数量(万股)”列示为 136.88;“合计数”列示为 5,608.0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表格有所串列。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
有关的承诺情况”无“可实际控制 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限售承诺》
和《股份增减持承诺》。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之“(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无“可实
际控制 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限售承诺》。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之“(2)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无
“可实际控制 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增减持承诺》。
更正后: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
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中“红土瑞锦”的“限售数量(万股)”列示为 136.36; “现有其他股东”的“限售数量(万股)”列示为 182.33;“合计数”列示为 5,789.8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表格串列更正。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
有关的承诺情况”《限售承诺》和《股份增减持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索引)
详见本节“九、重要承
可实际控制 10% 2025 年 6 月 23 诺”之“(三)承诺具体内
以上股份表决 日 长期有效 限售承诺 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
权的相关主体 行有关的承诺”之“(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节“九、重要承
可实际控制 10% 诺”之“(三)承诺具体内
以上股份表决 2025 年 6 月 23 长期有效 股份增减持承 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
权的相关主体 日 诺 行有关的承诺”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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