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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36:44 股吧网页版
广信科技: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德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037 证券简称: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德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知识,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德军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1998年3月,任湖南电位器总厂会计;1998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项目经理;2005年11月至2007年10月,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部门主任;2007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2011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湘潭分所所长;2020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副所长;2025年12月至今,任鹏
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副所长;2022年8月至今,任浙江 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 列席
独立董 事会 表决出席董 董事会会 事会会 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股东会
事姓名 次数 事会会议次 议次数 议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次数


赵德军 8 8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全部议案资料,对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独立表决、全程把关,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了解情况,独立判断,审慎表决,不存在
异议事项。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7次,包括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公司高管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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