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0:36:47 股吧网页版
广信科技: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红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037 证券简称: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红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本人作为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科技”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知识,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红霞女士,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 院讲师;2010年10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院长助理,副教授、博士 生导师;2018年1月至2024年6月,任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任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
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 列席
独立董 事会 表决出席董 董事会会 事会会 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股东会
事姓名 次数 事会会议次 议次数 议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次数


王红霞 8 8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确保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7次,包括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公司高管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