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4:27:19 股吧网页版
广信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037 证券简称: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28,096,029.0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7,111,861.5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89,587,586.23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89,587,586.23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36,585,163 股,派发现金红利 59,999,667.64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462,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不需要
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00000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6.5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1,462,90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8,048,071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12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6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5.904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份性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6 魏冬云

2 01*****418 魏雅琴

自行派发现金红利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股息的司法冻结情形,本
次自派红利符合相关约定或法院通知等要求。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股 61,898,600 67.68 24,759,440 86,658,040 67.68

无限售流通股 29,564,308 32.32 11,825,723 41,390,031 32.32

总股本 91,46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