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6-03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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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
第六条 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董、高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外部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和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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