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蘅东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蘅东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5年9月2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
核同意,并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2492 号)。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0,25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797,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919,102.13 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7,878,397.87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容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77,878,397.87 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9,363.29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1 越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10,000.00 7,200.00
2 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 20,958.09 9,587.84
3 总部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405.20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6,000.00
合计 49,363.29 27,787.84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东衡光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东衡光”),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桂林东衡光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 9,587.84 万元,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
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桂林东衡光发放借款。该借款为无息借款,无具体偿还期限,由桂林东衡光根据经营情况择时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桂林东衡光已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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